1997年8月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批示发布后,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在“一川两江五河”重点流域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停止了天然林采伐。截至1998年底,全省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60%,森林覆盖率达到28%,黄河年输沙量由50年代的8亿吨减少到4亿吨左右。
(一)精心设计,编制跨世纪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出全省生态环境建设阶段性目标,即近期用大约12年时间,遏制住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中期大约用20年时间,力争使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开始走上良性循环轨道;远期计划再奋斗20年,全省建立起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
(二)突出重点,科学治理。一是科学规划,注重整体效益。把上下游、左右岸治理视为一体,实行山、水、田、林、路、园统一规划,梁、峁、沟、坡、塬综合治理,工程、生物、耕作措施统筹安排,以小流域为单元,整架山、整条沟集中连片治理。二是在大型骨干工程建设中,推广水坠法筑坝技术,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益。三是科学配置资源,发挥综合效益。四是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地膜覆盖、垄沟种植、节水灌溉等适用技术,实现了流域内粮食增产,多种经营增收。
(三)正确处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只有把开发融于治理之中,大力发展小流域经济,着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才能收到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双重效益。
(四)领导带头,各级办点,抓点带面。地(市)、县、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抓一到两个治理面积在千亩以上的规模大、标准高的综合治理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从而推动面上的治理工作。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国家投入水保、林业等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资金7.5亿元;在政府投资的引导下,群众筹集资金达15亿元,投工投劳5.3亿个,充分体现了群众投入的主体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建设,社会投入的治理资金达4.6亿元;同时还积极引进世行贷款等资金3.07亿元,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六)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深入,治理开发成果得到保护。首先是宣传教育,提高全省人民水土保持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法规,依法保持水土;第三是健全水土保持执法队伍;第四是健全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预防人为破坏;第五是查处案件。两年来,全省共查处破坏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等各类违法案件5000多起。晋陕蒙“黑三角”、晋陕豫“金三角”通过检查监督,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得到缓解;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试点县已发展到50多个。